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、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。
10月1日至4日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报酬。
10月5日至8日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先安排补休;不能安排补休的,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报酬。
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,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的,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。
来源: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(微信号:rsbzwwx)
狗万官网网 狗万官网网WAP 苏州市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/数据库:阳光技术小组 版权所有:狗万官网瑞福尔服务有限公司;ICP许可证:苏B2-20190061;;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;中介许可320585000030号 本页更新时间:2021-06-12 19:12:17 []